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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語翻譯員伴讀是指聾生在主流黉舍上課時有專屬手語傳譯員,教員在課堂上用白話講授,聾生一邊辨識教員嘴型,一邊有手語傳譯員在旁邊用手語申明[1]翻譯

同等機遇委員會已跟進及查詢拜訪,並指出《殘疾歧視條例》訂明,如因殘疾人士要使用輔助器材,或要由助理人員,如傳譯員、閱讀者或照料者伴隨而賜與該殘疾人士較差的待遇,可組成殘疾輕視[8]翻譯
  • 澳門
澳門聽障人士協進會建議澳門當局設手語傳譯員的認證機制,以穩定澳門手語翻譯員的需求[9]翻譯

拜見[編纂]

參考資料[編纂]

外部貫穿連接[編輯]

  • 香港「龍耳」《有關職業練習機構敵手語利用者的支援》研究及建議

成效及跟進工作[編輯]

  • 台灣
在手語翻譯員率領下,不單成就前進,更能和先生和同學們溝通,上課變得更康樂[1][2]

各地實行慨況[編纂]

  • 台灣
在2008年,有戴著人工耳蝸的聾生,本來他的母親會陪著上課,但母親的手語不夠純熟,父母就向教育處申請,得到市長的首肯,成為全台灣首個有手語傳譯員伴讀的聾童[1][2]。另外,謝絕聾生攜同手語傳譯員,褫奪他們平等學習的機會,亦違反《殘疾輕視條例》。
  • 香港
在2015年,聾人支援中間「龍耳」查詢拜訪15間職業培訓機構,發現只有3間機構允許聾人帶手語傳譯員伴讀,其餘則拒絕聾人報讀,或要求聾生為手語傳譯員支付平等膏火[3]。久遠而言,建議香港政府增強推行手語傳譯員的工作性質,讓職業培訓中間人員領會手語傳譯員的職能,改變他們的思想[6][7]
  • 香港
「龍耳」指出,調查反應部門職業培訓機構敵手語翻譯員存在誤解,未能理解傳譯員對聾生的重要性。
  • 澳門
澳門的手語傳譯員嚴重不足,澳門聽障人士協進會指出曾有聾生成功考入內地正規大學,但由於沒有手語翻譯員伴讀,最後被迫放棄升讀大學[4][5]

目次

  • 1 各地實行慨況
  • 2 成效及跟進工作
  • 3 參見
  • 4 參考資料
  • 5 外部貫穿連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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