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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tham商標,智財局,王良輔律師,高登律師。翻攝高登律師臉書粉絲頁

台籍紐約律師王良輔,自稱「高登律師」,想把本身當「品牌」經營,4年前以「Gotham」字樣向經濟部聰明財產局申請註冊商標,2015年間終於獲得智財局核准,不料,「Gotham」商標引起美國超人漫畫出書商「美商黛西康美克(DC COMICS)」關注,認為蝙蝠俠系列漫畫裡,超級英雄「蝙蝠俠」沖擊犯法的所在正是「Gotham City」(中譯文「高譚市」),遂向智財局提起貳言,結果被智財局處罰「異議不成立」,美商黛西康美克不服提告狀願,又被經濟部決意駁回,遂向聰明財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翻譯

▲蝙蝠俠與羅志祥。(圖/翻攝自微博)

美商黛西康美克主張,Gotham一詞雖有紐約市暱稱之意,但並非台灣人民所熟知,此文字組合大量呈現在漫畫中,在美國有登記著作權,跟著蝙蝠俠漫畫熱銷,授權美商華納兄弟製作發行多部「蝙蝠俠」系列電影,電視影集,乃至授權製作多種周邊產品,台灣民眾一見到Gotham會頓時聯想到蝙蝠俠,且商標早就在美、日等國取得相關註冊;王良甫是保護正義正義的律師,應是認識到Gotham隱含沖擊犯法的意涵,而申請商標,向聰明財產法院聲請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消,智財局應將Gotham商標撤消註冊。

▲圖/翻攝The Gotham Lawyer 高登律師臉書粉絲頁

高譚市政府需要蝙蝠俠扶助時,他們會將蝙蝠俠圖案投射在天空中。(圖/翻攝自TMZ網站)

記者潘千詩/台北報道

Gotham商標,智財局,王良輔律師,高登律師。翻攝高登律師臉書粉絲頁

智財局主張,Gotham為紐約市別號,或英國真實地名愚人村,屬於虛構的地名,就算拿Gotham去搜索引擎搜尋,出來的成績也是蝙蝠俠的資料,或是商標申請、註冊的靜態資料,不算商標。

▲高譚市政府需要蝙蝠俠幫忙時,他們會將蝙蝠俠圖案投射在天空中。(圖/翻攝自TMZ網站)

▲圖/翻攝經濟部聰明財產局官網

智財法院認為,Gotham City是黛西康美克公司蝙蝠俠漫畫中的虛擬城市,但Gotham是創造性文字,具先天辨認性,且商標識別性高,「Gotham」商標與「Gotham City」高度近似,足以使消費者產生混合誤認之虞,判決智財局不成創新議和訴願決意都撤銷。可上訴翻譯

看過「蝙蝠俠」系列片子或漫畫,對高譚市「Gotham City」這個虛構城市,一定有點印象翻譯不過智財局3年前,贊成讓一位台灣律師用「Gotham」註冊商標,讓美商DC跨海向智財局提出商標貳言,但願撤消律師的註冊翻譯智慧財產法院認為,高譚市不只是虛構城市,相關片子在全球創下超高票房,讓Gotham跟蝙蝠俠的關係密不可分,判決DC勝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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